8.3.2 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隔大于最大规划间隔时,应在中心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8.3.3 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间隔大于最大规划间隔时,应按本标准第8.2.3 条的规则间隔顺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8.3.5 同性衔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抗震支吊架间答应纵向偏移值。应契合下列规则:
8.3.6 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6m 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当斜撑直接作用于管道时.可作为另一侧管道的纵向抗震支吊架,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隔应按下式核算:
式中:L 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隔 (m) ;
8.3.7 当水平管道经过笔直管道与地上设备衔接时,管道与设备之间应选用柔性衔接,水平管道距笔直管道0.6m 范围内设置侧向支撑,笔直管道底部距地上大于0.15m 应设置抗震支撑。
8.3.8 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 100 或当斜撑杆件长细比大于 200 时,应采纳加固办法。
8.3.9 一切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牢靠衔接,当管道穿越修建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8.3.10 水平管道在装置柔性补偿器及弹性节的两头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8.3.11 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装置,笔直视点宜为45,且不小于 30。
8.3.12 抗震吊架斜撑装置不该违背其中心线 沿墙敷设的管道当设有入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管道四周时,可作为一个侧向抗震支撑。
2 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端设置四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心加设抗震支品架;
4 当管道中装置的附件本身质量大于25kg 时,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2 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别离独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4 当管道上的附件质量大于25kg且与管道选用刚性衔接时,或附件质量为9kg~25kg且与管道选用柔性衔接时,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撑。
条文阐明8.3.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头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图 19) 。
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隔大于最大规划间隔时,应在中心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衔接金属管道长为 24m ,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隔 12m。首先于两头加设侧向支撑,再依
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间隔大于最大规划间隔时,应按本标准第3 条要求间隔顺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衔接金属管道长为 36m,按最大 24m 的间隔顺次设置纵向支撑,直至一切支撑间隔均满意规则的要求(图 21) 。
刚性衔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加固点间答应纵向偏移,水管及电线套管小于最大侧向支吊架间隔的 1/16 ,风
8.3.6 水平管线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若斜撑直接作用于管线,其可作为另一侧管线的纵向抗震支吊架(图 23) 。例如: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隔 24m ,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隔 12m,则双向抗震支吊架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隔
当水平管线经过笔直管线与地上设备衔接时,管线与设备之间应选用柔性衔接,水平管线mm范围内设置侧向支撑,笔直管线m应设置抗震支撑
平方向的位移,可作为水平方向的四向抗震支撑运用。管道中的附件如阀门等,当其质量大于25kg时,为确保体系的安全性,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