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城市地震次生灾害的工作重点是:工程设防、抗震加固、设置地震保护性设施、进行防治次生灾害的思想和物质准备。
(1)工程设防。对于预防地震次生灾害,有关部门要从城市规划、勘探、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采取对应对策。应根据城市总体设计,按照防止次生灾害的要求,调控工业布局,把不适宜在居住区的工厂逐步外迁。凡是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毒品、细菌以及放射性物质等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工厂、仓库和货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居民区保持充足的隔离地带。对于人口密集,商业集中的地区应限制建造木结构房屋。对于一般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要害建筑,如,天然气加压车间,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弹药库、火柴库、化工部门的塔、罐及控制管理系统等,应提高设防标准。房顶必须用轻质材料建成轻顶。对于放射性,细菌以及电脑储存系统等部门,要按特殊、重点设防类别提高设防标准,加强抗震和安全措施。对于电脑信息储存系统不仅要做到抗震化,而且还要做到多元化,即必须建立同一信息的两套独立存储系统。对于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要害建筑及设备(例如管道等),在选址时要注意避开地裂缝、滑坡、喷砂、冒水等砂土液化严重的不利地段,若必须建立时,应做好地基的处理。对于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要害建筑及设备(例如管道等),在设计时就要考虑抗击地震的措施。例如,一般在阀门,法兰盘,弯头,三通或旁通管道连接处等应力集中处加强防震措施。再如,架空管道,容易被建筑物倒塌砸坏,在设计时应尽量考虑采用地下管道形式埋设。必须架空敷设时,应设计性能较好的支座及延性较好的管道结构。此外,根据真实的情况,还应该要考虑一些特殊的防止次生灾害袭击的措施。例如,对于被木结构房屋包围的中高层建筑物,要安装防火百页窗、门,防止火灾,毒气进入等。
(2)抗震加固。抗震加固包括建筑加固和设备加固。是指对已建建设工程进行检验确定加固,增设保护性设施。依据长、中期地震趋势判定结果的要求,有计划地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要害部门进行建筑物及设备的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分类,或进行搬迁,或做加固,并依据情况,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设置保护性设施。设备加固是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唐山等地震的经验,对电力系统及一些动力部门的蓄电池、变压器、贮油、贮气以及化工部门的各种塔、罐及架空管道,化验室、实验室的药品存放架等实施加固,将有很大效果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3)设置地震保护性设施。设置地震保护性设施是防止次生灾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如电力部门的发电机组加设顶盖:送变电线路设置自动跳闸保护设施;化工部门配置备用冷却设备、事故放空槽等备用设施;储油,储气系统安装自动切断,自动放散装置;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安装自动减速停车装置等。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设置强地震动控制管理系统,如果地震动超过设定的阈值,则自动关闭设备等。
(4)进行防治次生灾害的思想和物质准备。进行次生灾害预测是制定防震减灾计划的基础。要根据城市地质条件和地面现状等基础资料和易于产生次生灾害部门的情况,估计—旦发生地震,可能会产生的次生灾害种类、分布和危险程度,进而制定备震方案。进行防治次生灾害的思想和物质准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地震次生灾害作斗争的重要对策。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地震次生灾害种类、产生原因、破坏性以及预防、扑救方法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专业、群众、企业消防组织成员和要害部门的职工要重点教育,开班设课,做必要的训练,演习。通过教育要使各级组织、群众知道,地震一旦来了,应该做什么?该如何去做。